『壹』 股票分紅個人所得稅 計算方式
1、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這種分紅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2、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稅率: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3、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
5、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如果分紅超過12萬,該股東需到稅務機關辦理個人申報
綜上所述,分紅個稅計算為:
分紅額*20%
企業發放分紅時需代扣個稅
股東個人收到後還需自行到稅務局申報,(如果滿額代稅後可不再繳稅,只需申報情況即可)
『貳』 分派股利計算個人所得稅
目前C公司向B合夥企業分配稅後利潤1000萬元,B合夥企業包括分回的1000萬元股息紅利,累計虧損500萬元。B合夥企業把1000萬元分配給投資人,A公司獲得分配800萬元,如何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A公司獲得的800萬元是否需要納稅,400萬元(500×80%)的虧損如何匯算處理?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法規執行口徑的通知》(國稅函[2001]84號)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並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投資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紅利的,應按《通知》所附法規的第五條精神確定各個投資者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別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採取「先分後稅」的原則;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夥人在計算其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用合夥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盈利。根據上述規定,A公司作為B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B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紅利1000萬元,根據投資比例分得800萬元,應作為A公司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合夥企業的其他虧損不得抵減分得的800萬元股息紅利所得。
『叄』 向股東支付紅利時,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國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
(1)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
5、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肆』 股票的股息紅利所得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01號)。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4)發放股票股利下的個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股息紅利免徵個稅條件
2015年9月8日執行,個人持股期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徵個稅。
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經國務院批准,現就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三、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其他有關操作事項,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其他有關操作事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4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本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股權登記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後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本通知實施之日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時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算。
『伍』 股東分紅個稅計算
股東分紅*20%=個人所得稅
企業發放分紅時需代扣個稅。
股東個人收到後還需自行到稅務局申報,如果滿額代稅後可不再繳稅,只需申報情況即可。
(5)發放股票股利下的個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
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和標准由國務院規定。
個人所得稅法修訂 中國政府網
『陸』 取得股息紅利怎麼計算個人所得稅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計稅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適用稅率(20%)
股息是股東定期按一定的比率從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後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餘利潤。
獲取股息和紅利,是股民投資於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經濟權利。
(6)發放股票股利下的個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常見問題
加班費應並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稅。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一次一次性獎金的優惠演算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單位在外地設立辦事處,並從當地招人。這部分工作人員居住在當地,其住房情況以及保險水平應遵從當地標准,社平工資按照辦事處所在地標准計算。
對勞動者獲得的補償金,比照《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執行。
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規定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柒』 上市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
用分配的股票數乘以面值在乘以適用稅率就行了。
『捌』 股票分紅的紅利稅怎麼計算
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
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
因此,個人投資者持股時間越長,其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稅負就越低。
持有時間計算
1、從買入到賣出的時間計算,除息日前1年買入,除息日賣出,免徵個稅。
2、買入時間到除息日不滿一年,但不賣出,拿夠一年時間,這部分也免徵個稅。
(8)發放股票股利下的個稅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分紅的條件
1、分紅利的條件是公司當年贏利,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和按規定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送紅股的條件除條件1以外,還必須滿足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資金並間隔一年,公司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和公司預期利潤率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3、轉增股本除滿足條件2外,還公司還必須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公司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轉增股本還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方案,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