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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購買股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發布時間: 2021-07-28 21:36:10

『壹』 購入股票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成本是公允價值加交易費用就是賬面價值嗎

是的 你的理解完全正確哦

『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分我懂的,但其分類都有股票能給我講講嗎

股票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劃分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主要區別在於持有的目的。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為了近期出售,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也計入當期損益。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時間較長,交易費用計入成本,公允價值計入所有者權益,不影響當期損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
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以歸為此類。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區別,如果是管理者是想在持有當期影響損益,就把它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是想讓公允價值變動記入權益(資本公積),那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處置時才能記入損益(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相關交易費用也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一樣,記入成本中。

僅供參考。

『叄』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 應

為了簡便核算,把可供出售的債券資產的手續費納入溢價或折價一並攤銷,不再單獨核算。
可供出售的債券資產與可供出售的股票資產在計量上不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如果是股票,其手續費直接計入成本,如果是債券,與持有至到期投資初始計量方法一樣,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肆』 我們公司買股票,怎樣認定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

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

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

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2、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4)企業購買股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

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伍』 這句話如何區分股票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兩者的持有目的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
2、持有時間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1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短期,在一年以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權益變動,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陸』 假如企業購入大量股票,比方說百度的股票,是應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還是長期股權投資謝謝了!

應該劃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裡面。

『柒』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與以往以歷史成本計價明顯不同的是,新准則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求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取得時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作為應收項目單獨確認。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2.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利息調整(有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作為投資收益核算。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並非如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計入當期損益,而是計入所有者權益。同時,對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若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確實發生減值的,要計提減值准備,並且在合理情況下,其簡直是可以轉回的。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2.債券投資(首先計算攤余成本,然後再調整到公允價值)
借:應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也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
1.收到的金額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金額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等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賣虧了,在借方)
2.將「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有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這里要說明一下,因為「其他綜合收益」是權益類科目,所以實務中轉入到「投資收益」是會影響損益的金額的。
在舊的准則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是分情況處理的: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收益的則不做處理。而新的准則中公允價值的變動,無論是損失還是收益都計入所有者權益,更加符合了會計准則中真實性原則。這一點財務小夥伴們一定要謹慎處理。

『捌』 企業購買的股票可能成為交易性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對還是錯

錯。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所以是不能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其他三種都可以。

『玖』 購入的股票,債券是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不是有企業自己劃分的

要看投資當局的購買意向了,一般作為普通投資是放在交易性金融資產

『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從購買到出售的分錄

分錄如下:
1、取得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成本 963
貸:銀行存款 963
2、2010年12月31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17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17
3、2011年12月31日,因為預計價格會持續下跌,所以計提資產減值損失,這里要把資本公積的貸方數 從借方轉出。
借:資產減值損失 48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17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63
4、2012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的,轉回的分錄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2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20

5、2013年3月12日

借:銀行存款 837.5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2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43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963
投資收益(倒擠額) 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