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融資杠桿 » 股票股利稀釋每股收益嗎

股票股利稀釋每股收益嗎

發布時間: 2021-07-25 21:39:20

A. 為什麼派發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資本,配股影響基本每股收益而不影響稀釋每股

因為稀釋每股收益說的是潛在普通股的影響,派發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資本,配股等並不是潛在的普通股

B. 計算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和每股股利時,是否需要使用加權平均數

計算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時,分子凈利潤是一年中取得的,是期間數據,與此相對應,分母要使用加權平均股數,這樣,可以保持分子和分母口徑一致。

這里要注意的就是,在計算每股收益時,並不是所有的股數都使用加權平均股數,如果增加的股票是由於送紅股造成的,是將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潤轉為普通股,轉化與否都一直作為資本使用,因此新增的股份數不需要按照實際增加的月份加權計算,直接計入分母即可,轉增股本也是如此;

而公司發行新股,則這部分股份是由於在某月增加,對全年的利潤貢獻只有發行後的月份,因此應按照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對於配股增加的股數,同樣也是如此。

計算每股凈資產和每股股利時,都是按照年末股數計算的。每股凈資產的分子是時點數據,因此分母相應地使用該時點的股數計算;

由於股利是按照年末股數發放的,按法律規定,同股同權,即無論是原股票,還是本年中新增加的股票,不論是發放股利、轉增股本,還是新發行的股票或配股增加的股票,其在分配股利的權利上是相同的,有一股就算一股,因此每股股利的分母使用年末股數進行計算。

(2)股票股利稀釋每股收益嗎擴展閱讀:

計算

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每股收益增長率指標使用方法

1)該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長率和整個市場的比較;

2)和同一行業其他公司的比較;

3)和公司本身歷史每股收益增長率的比較;

4)以每股收益增長率和銷售收入增長率的比較,衡量公司未來的成長潛力。

傳統計算

傳統的每股收益指標計算公式為:

每股收益=(本期毛利潤- 優先股股利)/期末總股本並不是每股盈利越高越好,因為每股有股價

實例說明

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按照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以某公司2008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計算為例:

該公司2007年度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25000萬元。2006年年末的股本為8000萬股,2007年2月8日,以截至2006年總股本為基礎,向全體股東每10送10股,總股本變為16000萬股。2007年11月29日再發行新股6000萬股。

按照新會計准則計算該公司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25000÷(8000+8000×1+6000×1/12)=1.52元/股

上述案例如果按照舊會計准則的全面攤薄法計算,則其每股收益為25000÷( 8000+8000+6000)=1.14元/股

從以上案例數據來看,在凈利潤指標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通過新會計准則計算的基本每股收益較舊會計准則計算的每股收益高出33%。

稀釋

實踐中,上市公司常常存在一些潛在的可能轉化成上市公司股權的工具,如可轉債、認股期權或股票期權等,這些工具有可能在將來的某一時點轉化成普通股,從而減少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

稀釋每股收益,即假設公司存在的上述可能轉化為上市公司股權的工具都在當期全部轉換為普通股股份後計算的每股收益。相對於基本每股收益,稀釋每股收益充分考慮了潛在普通股對每股收益的稀釋作用,以反映公司在未來股本結構下的資本盈利水平。

例子

某上市公司2008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20000萬元,期初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10000萬股,年內普通股股數未發生變化。

2008年1月1日,公司按面值發行20000萬元的三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為2%,利息自發放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為付息日。

該批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後12個月以後即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價格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債券可轉換為10股面值為10元的普通股。債券利息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所得稅稅率為33%。

假設不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負債和權益成分上的分析,且債券票面利率等於實際利率,2008年度每股收益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20000/10000=2元

假設轉換所增加的凈利潤=20000×2%×(1-33%)=268萬元

假設轉換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數=20000/10=2000萬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268/2000=0.134元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於基本每股收益,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稀釋作用:

稀釋每股收益=(20000+268)/(10000+2000)=1.689元

C. 簡述稀釋每股收益指標的重要作用

1.基本每股收益(basicEPS)和稀釋每股收益(dilutedEPS)雙重列示。對於具有復雜資本結構的企業,FASB和IASC都要求同時列示「基本每股收益」與「稀釋每股收益」兩個指標。計算基本每股收益的目標是衡量會計主體報告期的盈利狀況,而計算稀釋每股收益的目標是反映所有具有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對每股收益的影響。根據計算目的,兩個指標的計算公式設計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普通股股東可分配凈利/加權平均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

稀釋每股收益=(普通股股東可分配凈利+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凈收益)/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其中,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凈收益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息(稅後)和可轉換優先股的股息。

基本每股收益與稀釋每股收益分別代表了無稀釋和充分稀釋情況下的每股收益,兩個指標之間的差異恰好能夠反映公司資本結構對每股收益的最大稀釋幅度。

2.復雜資本結構下每股收益的計算方法。復雜資本結構是指公司除了發行普通股和不可轉換的優先股外,還有可轉換證券、股票期權、認股權證、與股票相關的獎勵計劃、或有股份、參與股份等契約。這些契約對每股收益都存在潛在稀釋影響。復雜資本結構下每股收益的計算比較復雜,理論和實務中有多種處理方法。FASB和IASC從成本和效益原則出發,都選擇了「庫藏股法」(treasurystockmethod)。該方法假設公司由於期權和認股權的執行而獲得的收入被用來購買庫藏股。當市場價格過低,合約不可能被執行的時候,稀釋影響也就不必考慮。選擇這種方法主要是考慮其操作相對簡單,主觀性比較少。這同樣也是選擇「如果轉換法」(if-convertedmethod)處理可轉換證券的原因。

3.每股收益披露的內容。FASB和IASC對披露的要求大致相同,主要是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基本每股收益分子、分母到稀釋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協調過程。這個協調過程的披露比較繁瑣,但對於報表使用者來說是十分有用的信息。考慮披露協調過程成本比較高,非重要項目在披露時可以忽略。二是披露未納入稀釋每股收益計算的反稀釋證券。具有反稀釋作用的證券在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不作考慮,但未來市場環境變化會使原來具有反稀釋作用的證券產生稀釋影響。對於反稀釋作用證券的披露起到了預警的作用,可以幫助報表使用者了解這些證券對每股收益的潛在稀釋作用,是對稀釋每股收益指標的補充。三是披露累計未付的優先股股利。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累計未付的優先股股利將作為分母的扣除項目,也會降低每股收益。所以,對其披露也十分必要。

FASB與IASC在每股收益披露上也有一些分歧。FAS128要求企業根據持續正常經營每股收益、非常項目每股收益和凈收益,分別計算基本每股收益與稀釋每股收益,並加以列示。但IASC僅要求列示凈收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同時鼓勵進行其他每股收益的披露。

二、我國對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計算和披露的規定

從證監會2000年1月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來看,每股收益指標的計算和披露已經有了很大的改進。

1.採用加權平均普通股數作為分母計算加權平均每股收益。年內不同時點投入的股本,其產生利潤的能力是不同的,所以國外每股收益的分母通常採用年度加權平均股數。而我國在原來每股收益指標中未考慮股票流通時間因素,以年末普通股總數為分母。目前證監會要求同時披露攤薄每股收益和加權平均的每股收益指標,使原來的缺陷得到了彌補。攤薄每股收益仍然以年末普通股股數為分母,而加權每股收益分母則採用年度加權平均普通股總數,考慮了流通時間因素。加權平均的每股收益比全面攤薄的每股收益更具有國際可比性。

2.區別對待不同形式股本變化對每股收益的影響。公司派發股票股利,分割股票,合股或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轉增股本時,所有者權益不會發生變化,發生變化的只是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而發行新股或股票回購,不僅會影響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還會影響所有者權益。這兩種股本變化形式對每股收益的影響不同,在計算加權平均每股收益時應該區別對待。《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中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的分母為(省略)。其中,為期初股份總數;為報告期因公積金轉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數,說明對於隻影響股數的情況,不需要按照實際流通時間進行加權平均,均視為在期初發生;為報告期因發行新股或債轉股等增加股份數;為報告期因回購或縮股等減少股份數;為報告期月份數;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為減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可見,對於同時影響股數和權益的情況,證監會要求根據股份實際流通時間計算加權平均每股收益。這種處理方法與目前國際上的做法是一致的。

D. 每股股利和每股收益的區別

區別如下:

計算方式不同:每股收益即每股盈利又稱每股稅後利潤、每股盈餘,指稅後利潤與股本總數的比率。每股股利是股利總額與流通股股數的比值。

衡量對象不同:每股收益通常被用來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衡量普通股的獲利水平及投資風險,是投資者等信息使用者據以評價企業盈利能力、預測企業成長潛力、進而做出相關經濟決策的重要的財務指標之一。每股股利是反映股份公司每一普通股獲得股利多少的一個指標,指標值越大表明獲利能力越強。

作用不同:每股收益該反映了每股創造的稅後利潤。每股股利反映的是上市公司每一普通股獲取股利的大小。

(4)股票股利稀釋每股收益嗎擴展閱讀:

每股收益的計算方式:

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按照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以某公司2008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計算為例:

該公司2007年度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25000萬元。2006年年末的股本為8000萬股,2007年2月8日,以截至2006年總股本為基礎,向全體股東每10送10股,總股本變為16000萬股。2007年11月29日再發行新股6000萬股。

按照新會計准則計算該公司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25000÷(8000+8000×11/12+6000×1/12)=1.58元/股。

上述案例如果按照舊會計准則的全面攤薄法計算,則其每股收益為25000÷( 8000+8000+6000)=1.14元/股。

從以上案例數據來看,在凈利潤指標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通過新會計准則計算的基本每股收益較舊會計准則計算的每股收益高出33%。

E.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能不能列出計算公式,具體解釋各代表什麼謝謝啦!)

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計算公式:
每股收益=「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例如:上市公司有1億股,去年凈利潤1000萬。每股收益0.1元。

今年分紅方案為:10送10,就會增加股數,變為2億股,每股收益就變為0.05元了,這就叫稀釋每股收益。

(5)股票股利稀釋每股收益嗎擴展閱讀: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只考慮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影響,而不考慮不具有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

1、分子的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應當根據下列事項對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進行調整:

1)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利息。

2)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時將產生的收益或費用。

上述調整應當考慮相關的所得稅影響。對於包含負債和權益成份的金融工具,僅需調整屬於金融負債部分的相關利息、利得或損失。

2、分母的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應當為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與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的加權平均數之和。

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應當根據潛在普通股的條件確定。當存在不止一種轉換基礎時,應當假定會採取從潛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轉換率或執行價格。

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應當按照其發行在外時間進行加權平均。以前期間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假設在當期期初轉換為普通股;當期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假設在發行日轉換為普通股;當期被注銷或終止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按照當期發行在外的時間加權平均計入稀釋每股收益;當期被轉換或行權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從當期期初至轉換日(或行權日)計入稀釋每股收益中,從轉換日(或行權日)起所轉換的普通股則計入基本每股收益中。

參考資料:稀釋每股收益_網路

F. cpa財管 稀釋每股收益是什麼 有哪些股利發放的形式

稀釋每股收益是會計科目的內容,基本每股收益是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除以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而稀釋每股收益是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礎上考慮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影響(如可轉債,即影響分子凈利潤也影響分母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其他形式如期權認股權證等)。稀釋每股收益視為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在當期立即行權(如為以前發行則本期期初視為行權。如本期發行則本期計算視為發行時點行權)。

G. 稀釋每股收益什麼意思,用通俗的話來告訴我

稀釋每股收益:可轉債、定向增發、發行優先股等都會稀釋每股收益。

比如某股1萬股,總利潤1萬元,每股收益1元,現在其他人持有可轉債10萬元,轉股價10元,當全部轉成股票後,股份就是2萬股,總利潤還是1萬元,相應每股收益就會降到0.5元,這樣就稀釋了原有股東的收益。
定向增發、發行優先股等都是同樣的道理。

H. 稀釋每股收益的高低對持有股份著有何影響

稀釋每股收益的高低,
影響持有股份的股價高低。

I. 為什麼配股不會稀釋每股收益明明股數增多了怎麼不會稀釋呢求大神解釋

配股影響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配股不屬於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所謂稀釋性是指一種潛在影響,而配股的影響直接發生在當期,所以不具有稀釋性;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是到期行權後,才會影響其每股收益,但是站在當期來看,這種影響是以後潛在的影響,所以具有稀釋性。

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是指假設當期轉換為普通股會減少每股收益的潛在普通股。目前常見的潛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股權證和股份(票)期權等。

配股在計算每股收益時比較特殊,因為它是向全部現有股東以低於當前股票市價的價格發行普通股,實際上可以理解為按市價發行股票和無對價送股的混合體。也就是說,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具有與股票股利相同的效果,導致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增加的同時,卻沒有相應的經濟資源流入。因此,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應當考慮配股中的送股因素,將這部分無對價的送股(注意不是全部配發的普通股)視同列報最早期間期初就已發行在外,並據以調整各列報期間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各列報期間的每股收益。

配股的通俗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