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申請融資融券需要那些條件
開通融資融券需要的條件:
1、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已開立實名普通證券交易賬戶,且擬申請的信用證券賬戶與其普通證券賬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完全一致;
3、申請人已在開戶不少於6個月並有交易記錄;
4、申請人交易結算資金已實行第三方存管;
5、申請人申請融資融券業務,其申請當日的證券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也有10萬、20萬等等),且須營業部對申請人普通證券交易資產對賬單加蓋營業部業務章;
拓展資料:
開通融資融券需要的步驟:
1、申請:在滿足融資融券開戶條件之後,向試點營業部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身份證、普通證券賬戶卡等。
6、若步驟一的條件不能滿足,可考慮嘗試股票配資。
『貳』 個人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對資金有沒有什麼門檻要求
你好,融資融券賬戶開立條件:融資融券開戶要求客戶的投資交易經驗滿足6個月,申請前連續20個交易日的賬戶的日均資產大於50萬,帶上二代有效身份證在開市時間到開戶營業部申請辦理。
『叄』 個人融資融券的條件有哪些
個人申請融資融券交易的基本條件:
1、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允許從事證券交易的個人和機構,其中個人客戶必須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普通證券賬戶在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少於6個月;
3、普通賬戶開戶資料規范,賬戶狀態正常,已開通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
4、具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可供支配的財產;
5、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
6、無重大債務糾紛和違約記錄;
7、未與其他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
8、普通證券賬戶在公司開戶時間不少於18個月,證券資產不低於50萬,機構客戶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
『肆』 可以融資融券的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客戶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證券,不得超出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范圍。《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3.2條規定,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過去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4)個人融資買入股票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
第五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已滿3年;
(二)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識別、控制和防範業務經營風險和內部管理風險;
(三)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的情形;
(四)財務狀況良好。
(五)客戶資產安全、完整,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實施,客戶資料完整真實;
(六)已建立完善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能夠及時、妥善處理與客戶之間的糾紛;
(七)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1年未發生因公司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事故,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組織的測試;
(八)有擬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適當數量的專業人員,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專業評價;
(九)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向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同時抄報注冊地證監會派出機構:
(一)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
(二)股東會(股東大會)關於經營融資融券業務的決議;
(三)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內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制定的選擇客戶的標准;
(四)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業務人員的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五)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已通過專業評價的證明文件;
(六)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出具的關於融資融券業務技術系統已通過測試的證明文件;
(七)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證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在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申請書上簽字,承諾申請材料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並對申請材料中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四)、(五)、(六)項規定以及其信息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核查,向證監會出具是否同意申請人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書面意見。
證監會依照法定程序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八條 獲得批準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業務范圍的變更登記,向證監會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取得證監會換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後,證券公司方可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伍』 做股票融資需要那些條件
條件:
1、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2、發起設立需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
3、募集設立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餘股份應向社會公開募集;
4、發起人應有5人以上,其中需由過半數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5、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這種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分享紅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