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權益性投資所得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理第119條的規定,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
權益性投資所得是指從被投資企業凈資產中獲取的投資收益。
⑵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應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為所得來源地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中解釋: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企業因購買被投資方的股票而產生的股息、紅利,是被投資方向投資方企業支付的投資回報,應當以被投資方所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因此,「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應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為所得來源地」這句話是正確的。
按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和所得來源地兩者不是同一個意思。通俗的說按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是投資企業所在地,也就是在哪確認所得;所得來源地是從哪來的所得。
⑶ 關於居民企業之間股息紅利所得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問題
一、財務上需要確認為投資收益,但由於是免稅收入,不需要並入應納稅所得額處理。
二、投資損失在實際發生時(處置投資時)可以按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的規定執行,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投資損失。
三、與你確認不確認投資收益無關,只要對方轉增資本,你方就需要確認收益的增加。
⑷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和 權益性投資所得有什麼區別
一、獲得收益的對象不一樣: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獲得收益的對象是被轉讓方;權益性投資所得獲得收益的對象是被投資方。
二、企業所得稅來源的確定不一樣: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三、獲得收益的持續性不一樣:權益性投資所得對標被投資企業來說可以是持續性所得;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對標被投資企業來說是一次性所得。
(4)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擴展閱讀
權益性投資一般沒有固定的收回期限和固定的投資收益, 投資方只能依法轉讓出資而不能直接從接受投資企業撤資,風險一般較高.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主要考慮接受投資企業的獲利能力,是否能夠獲得較高的回報以及影響控制被投資企業是否有利於本企業的長遠利益。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范圍。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所稱「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
⑸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舉個例子說明一下
例如境外企業之間轉讓中國大陸居民企業發行的股票,其取得的收益應當屬於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內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1、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2、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5)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擴展閱讀
境外企業轉讓境內被投資企業的股權給境內公司,由境內購買公司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是境內購買公司機構所在地。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的,由非居民企業向被投資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未扣繳的稅款。
境外企業轉讓股權取得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
⑹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在實務中該怎麼理解啊就是該資產是怎麼轉讓的啊
權益性投資資產,其實就是股票
例如我茅台1%的股票,賣掉,就是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
⑺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不是免稅嗎為什麼書上說要全額計稅
一般情況下是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特殊情況免稅,特殊情況如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條例第八十三條: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⑻ 請問為什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轉讓股票賺的錢不用交所得稅(其中蘊含什麼邏輯)會計
境外投資者取得境內分紅、股票轉讓、股權轉讓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九條規定: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財稅〔2014〕79號)文件規定,自2014年11月17日起,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簡稱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簡稱RQFII)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⑼ 企業所得稅中,股息紅利等投資所得按照什麼確定所得來源地
企業所得稅中,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一)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三)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六)其他所得,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二、確認這類投資所得來源地,主要採用兩個原則:
一是投資權利發生地原則,即以這類權利的提供人居住地為投資所得的來源地;
二是投資權利使用地原則,即以權利或資產的使用或實際負擔投資所得的債務人居住地為所得來源地。簡答的說就是: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使用資金並支付利息或者分配股息、紅利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的所在地方所得來源地。
(9)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稅法優先原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
例如,職工福利費的范圍,在財務部和國稅函都有相關的規定且不一致,而國家稅務總局在稅務答疑時就明確了,在所得稅上按照國稅函的文件處理;在會計處理上按照財政部財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稅法的標准。
在實務操作中還一定要注意稅法優先原則在其他方面的體現,如合同中寫明股權轉讓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負擔,但是由對方承擔這部分費用,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還是會找個人承擔責任。
(二)稅法協調原則:對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並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應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三)稅法空白原則: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未明確規定的具體扣除項目,在不違反稅前扣除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按國家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例如,關於勞保支出,目前只是規定了具體的扣除明細范圍,但是沒有扣除標准,那麼企業就可以按照國家財務、會計的規定計算。
⑽ 權益性資產轉讓的所得來源如何確定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所得來源的確定 1.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2.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3.轉讓財產所得: (1)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2)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3)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